索引号:000014348/2019-3494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文号:邯政办字〔2019〕48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3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字号: 打印本页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邯郸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22

  

(此件公开发布)

 

 

 

 

 

 

 

 

 

 

 

 

 

 

 

 

 

 

 

 

 

 

邯郸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2019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办发〔201891号)、省政府《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201818号)、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冀政办字〔2018194号)要求,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贯彻绿色运输发展理念,加快地方铁路建设,推进货运交通结构调整,采取“长途铁运+短途汽运”的模式,引导货运由公路运输转为铁路运输,增加铁路货运能力和运输比例,提升交通领域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按照“一手抓既有,一手抓在建”的原则,本着建成一条铁路专用线、增加一家企业铁路运输目标任务的要求,2019年度全市具备铁路专用线运输条件的15(其中上半年11)重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煤炭、铁矿石等)铁路占比要达到70%较上年提升10%2020年底所有具备铁路专用线的企业大宗货物运输铁路占比要达到80%以上;已列入省级方案新增项目的19家企业专用线全部开工建设。

二、铁路运能提升行动

(一)提升主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

加快实施《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河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邯郸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邯郸市铁路专用线规划》,加快推进大型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邯黄铁路综合利用效率,谋划邯黄铁路复线,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市区的干线铁路联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责任单位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

研究制定铁路专用线建设、运输财政补贴政策。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重点工矿企业和工业园区,特别是钢铁、电力等各类企业多元化融资建设、协议共用铁路专用线。支持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汽车制造等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合理确定新建及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建设等级和技术标准,鼓励新建货运干线铁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开通配套铁路专用线。

1.2019年任务目标:全市具备铁路专用线运输条件的15家重点企业,已建成11家,年底新建成4家。已建成的11家企业中,主城区范围内3家企业:邯钢公司、邯郸热电厂、马头电厂铁路运输占比分别达到95%70%95%以上:非主城区范围内8家企业:邯矿集团、峰峰集团、邯峰电厂、龙山电厂、天津铁厂铁路运输占比达到80%以上;新兴铸管铁路运输占比达到70%以上;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占比达到60%以上;河北华丰煤化电力公司铁路运输占比达到50%以上。新建4家企业:邯郸东郊电厂、河北普阳钢铁公司、武安阳邑发煤站、邯济铁路广平站货场开始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占比达到50%以上。

已列入省级方案新增项目的19家企业专用线, 2019年可建成4家;具备开工建设条件8家,分别是武安保税中心、河北华增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河北龙凤山铸业有限公司、河北太行钢铁有限公司、邯郸国际陆港集团公司、中铁加仑LNG和武安元宝山集团。此外2家未列入省级方案的项目:邯钢搬迁铁路专用线、邯郸东郊电厂二期铁路专用线2019年底前启动前期工作。

2.2020年任务目标。2019年底具备铁路专用线运输条件的15家重点企业,其中,主城区范围内3家企业邯钢公司、邯郸热电厂、马头电厂铁路运输占比分别达到95%80%95%以上;非主城区范围内8家企业邯矿集团、峰峰集团、邯峰电厂、龙山电厂、天津铁厂铁路运输占比达到90%以上;新兴铸管、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河北华丰煤化电力公司铁路运输占比达到80%以上;邯郸东郊电厂、河北普阳钢铁公司、武安阳邑发煤站、邯济铁路广平站货场铁路运输占比达到80%以上。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其余7家列入省级方案的新增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分别是河北华信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成安物流园、邱县经济开发区、邯郸康二城物流配送中心、馆陶建业物流园和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货运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

各运输企业要优化调度指挥运输工作,科学组织货源,保障我市煤炭、焦炭、钢铁、矿石等重要大宗货物运力供给。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在上游扩大货源,拓宽运输市场;优化列车运行图,丰富列车编组形式,加强组织协调;加快车辆周转,快装快卸,提高运输效率,实现货运稳定增长。在运输总量达到一定规模的通道,开发铁路货运班列、点到点货运列车、大宗货物直达列车等多频次多样化班列产品,构建快捷货运班列网络。(牵头单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货运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灵活的运价调整机制,鼓励企业针对短距离大宗货物实行运价浮动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行为,推动降低专用线共用收费水平。减少和取消铁路两端短驳环节,规范短驳服务收费行为,降低短驳成本。鼓励各铁路运输企业与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开展合作,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充分利用铁路专用线能力,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实现互惠共赢。鼓励全市铁路运输企业充分利用返程运力开展矿石、建材、集装箱等运输,提高铁路运输效率。(牵头单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货运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公路货运治理行动

(一)建设货运车辆绕城通道。

解决好我市的道路穿城问题,加强我市绕城道路规划建设和过境货运车辆路线管控。20192020年,煤炭运输过境车辆通行运煤专用通道线路比例分别达到80%90%。(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综合治理”的治超工作原则,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治超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联合治超长效工作机制,落实治超经费财政预算保障,强化治超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强化货运源头管控,对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及时公示,加大监管力度,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对非法货运源头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严防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倒查货物装载源头,依法追究源头企业及人员责任。继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严管货车非法改型改装,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加大对大宗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治超站规范化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站前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干线不超2%,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

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持续对非法车辆运输车进行有效打击,对路面查处车辆追根溯源,对所涉及改装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查处。按照职责分工,按照标准引导,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督促示范企业开展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加快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

推进“互联网+货运物流”发展,深入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推动货运物流平台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重点培育12家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支持引导货运大车队、甩挂运输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发挥规模化、网络化运营优势,降低运输成本,有效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多式联运提速行动

(一)加快综合枢纽建设和联运装备应用。

依托铁路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机场等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或高效衔接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推进铁路物流基地、公路站场、航空转运中心等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同步建设邮政、快递功能区,加快实现货运“无缝隙衔接”。加强环京津区域货运枢纽建设。进一步拓展机场货运服务功能,完善货运配套设施。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以及联运装备应用,鼓励企业加快甩挂车、厢式货车、集装箱车辆和其他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应用,推广应用45英尺集装箱和35吨敞顶集装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货运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八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232号),出台我市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实施意见,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系统。积极争取多式联运示范项目财政资金,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设施装备的购置与研发及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并给予其他必要的政策支持,确保项目组织实施。加强示范工程运行监测,建立与示范单位的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示范工程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示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货运中心)

五、城市绿色配送行动

(一)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2020年,全市至少建成3个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鼓励城市配送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大对示范项目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建设、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绿色物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

加快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结构,引导物流企业将老旧柴油货车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鼓励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便利通行、充电桩建设补助等支持政策。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由相关充电桩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期建设。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研究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重点工矿企业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辆(邯钢公司、邯郸电厂更换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辆)。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货运中心)

六、信息资源整合行动

(一)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我市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与互联,推进业务单证电子化,促进铁路信息共享,推动铁路、航运和第三方物流等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集装箱定位跟踪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智能化、透明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货运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运输结构调整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交通运输部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要求、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每季度形成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情况报告,填写《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逐项梳理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我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情况报告、《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和《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于每季度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报省交通运输厅。不断完善铁路货运统计制度,逐步建立分行政区划的铁路货运量统计分析方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货运中心、市公安局)

七、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

建立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责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一县一策、一企一策”要求,认真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台账,出台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各部门工作,并于本实施方案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发挥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货运中心)

(二)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优化市级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我市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建设项目的支出力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列出专项资金,制定分配计划,重点支持,确保工作开展需要。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模式,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对运输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的企业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统筹考虑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与运输结构调整的关系,引导钢铁等重化工产业向铁路或港口周边地区转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

对纳入运输结构调整的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由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安排,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八、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业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货运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宣传报道我市在运输结构调整中采取的各种举措和取得的显著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把握研判舆情,通过主要媒体发布权威声音,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形成正面舆论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1.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

2.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

 

 

附件1

 

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2017

完成量

2018

完成量

20192020

当季

完成量

年度累计完成量

1

铁路货运总量

万吨

 

 

 

2

其中:国家铁路货运量

万吨

 

 

 

3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铁路货运量

万吨

 

 

 

4

其他铁路货运量

万吨

 

 

 

5

水路货运量

万吨

 

 

 

6

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

万吨

 

 

 

 

7

集装箱公铁联运量

TEU

 

 

 

 

8

集装箱铁水联运量

TEU

 

 

 

 

9

滚装汽车吞吐量

万吨

 

 

 

 

10

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下同)数量

 

 

 

 

11

接入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数量

 

 

 

 

12

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数量

万辆

 

 

 

 

13

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数量(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辆)

万辆

 

 

 

14

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

%

 

 

 

15

接入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运输总量

万吨

 

 

 

 

16

接入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总量

万吨

 

 

 

 

24

高速公路收费站数量

 

 

 

 

25

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收费站数量

 

 

 

 

26

普通国省干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

%

 

 

 

注:2018年完成量,以及第626项指标2017年完成量仅需在第一次上报时一次填写,之后不再填写;表示不需填写。

 

 

 

 

 

 


附件2

 

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

县(市、区)                                  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1: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

序号

地市

所属

铁路局

企业名称

专用线名称

实际开工

时间

实际完工

时间

实际完成

里程(km

当季完成货运量(万吨)

年度累计完成货运量(万吨)

备注

 

 

 

 

 

 

 

 

 

 

 

 

 

 

 

 

 

 

 

 

 

 

 

2: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

序号

地市

所属

铁路局

企业名称

专用线名称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完工时间

实际完成里程(km

当季完成货运量(万吨)

年度累计完成货运量(万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