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00721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名称: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5日

效力状态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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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王新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破产后‘三供一业’问题》的建议收悉,结合市财政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政策要求,2016年5月,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对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于2017、2018连续两年向相关县(市、区)政府和移交企业下达目标任务,要求其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分离移交后,企业原有“三供一业”将实行社会化管理。2017年9月,市财政局与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邯郸市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市属破产企业财政补助比例为100%。有关县(市、区)与移交企业签署分离移交协议后,可向市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