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36225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名称: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9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林业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8日

效力状态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9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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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钦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野生动物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生物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具有科学价值、药用价值、文化美学价值和生态价值。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持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陆生野生动物现状

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涉及4个动物纲、27个动物目、78个动物科、294种,集中分布在我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16处自然保护地中。主要涉及武安市、涉县、磁县、峰峰矿区和永年区,主要物种国家二类大天鹅、小天鹅、猫头鹰、游隼、猎隼、红隼、燕隼、白鹭、鸳鸯等;省重点保护动物有:狗獾、果子狸(多为人工养殖)、松鼠、苍鹭、池鹭、夜鹭等;三有动物大多为:野猪、野兔、麻雀、灰喜鹊、普通翠鸟、戴胜等 ;

二、印发通告,加大陆生野生动物监管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一)加大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排查力度,不留死角,全覆盖。

市林业局组成督导巡查组,在有关县(市、区)前期对养殖场所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排查力度,分动物种类进行统计,力求不留死角,全面覆盖。目前据统计我市驯养场所共计138家。对全部野生动物驯养场所已全面采取隔离措施,禁止非饲养人员进入饲养场所。禁止野生动物调入调出。

(二)加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市林业局召开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专题会议,张顺桥局长对监测站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并给相关县(市、区)下发督办函,督导各县(市、区)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发挥国家级、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的作用,加强对出现频次高,与家禽存在交叉接触的野生动物重大防控风险区的日常监测,采取人员野外巡护与仪器设备定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野生动物栖息地、采食点及候鸟迁徙往返路线进行严密监测。各单位要实行日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一旦发现野生动物疫情及时反馈,严禁漏报、瞒报、迟报。

(三)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运、售卖、经营加工利用等各类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金网2020专项行动,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带队,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排查自然保护地16处、动物园2处、萌宠园3处,日出动40余人次,实地排查陆生野生动物乱捕滥猎情况;排查野生动物繁育场所138处,现场巡查40余处,均已实施封控隔离,禁止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走访各类农(集)贸市场23家,市内主要农(集)贸市场均已关闭,未发现贩售、运输、交易陆生野生动物行为。

   ( 四)暂时关闭各类自然保护地,暂停一切涉及野生动物的行政审批,禁止野生动物的调入调出。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等16处自然保护地全部暂时关闭,禁止一切旅游、展演等人为活动,待上级部门通知后方可开展;暂停全市一切涉及野生动物的行政审批项目,已审批许可的,如马戏团展演活动,暂停实施,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的流通,阻断可能的野生动物疫病扩散。

    (五)加强禁猎期和禁猎区的管理。我市印发通告,出台规章规定全年为禁猎期,全市全区域为禁猎区,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行为。

    (六)落实中央、省、市防控精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导协调检查工作。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和森林公安分4组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捕猎贩运、售卖各类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全面禁止活禽市场,切断疫情传播渠道,每天对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经营加工利用场所、动物园、萌宠园等场所进行巡查,要求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严格实行“六项封控隔离措施”,堵死可能的野生动物疫源。

三、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普及宣传力度

(一加大普法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宣传进乡入村活动,指导各区县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等社会团体,鼓励和支持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参与保护宣传。使其广为知晓,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制观念和意识。

(二)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关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重要活动、工作措施和工作动态等提高公众保护宣传教育覆盖面,扩大全社会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法制观念和意识。加强宣传外来物种对本地生态系统的破坏,积极引导群众科学性放生。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野生动物相关基础知识野生动物保护标语标识,宣传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提升市民对野生动物认识及保护意识如有关野生动物携带病毒知识、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知识、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和解释等等。

    (四)宣传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采取多部门合作,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工作。

 1、新闻媒体宣传

林业主管部门和新闻部门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野生动物保护专题、专版、公众号和公益广告等,普及野生动物携带病毒知识的连载报道,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知识的解读和报道,相关知识,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2、社会活动宣传

    结合生态节日,在“爱鸟周”、“12·4宪法日”、候鸟迁飞季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野生动物主题宣传活动、生态文化活动和科普活动。提倡在中小学校开设野生动物保护普及课堂,向社会发放创森宣传资料,在社会广泛营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良好舆论氛围。

3、加强中小学野生动物科普教育。

由教育部门牵头,从小开始加强对森林、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从小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保护大自然的理念,通过制作图画、漫画,游览动物园、亲近大自然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

4、移动通信宣传

协调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大运营商和广电网络电视适时推送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内容短信。

 

 

 

 

邯郸市林业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