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43911

发布机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名称: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2日

效力状态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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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20〕第29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祁慧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村级教义传播,严厉治理非法传教现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从农村非法传教活动的现状出发,强调了当前农村地区存在乱建庙宇滥建塑像等现象,分析了非法宗教活动兴起的原因,并提出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及法制宣传、加快农村地区文化建设等建议,我们深受启发,为促进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

  农村地区宗教情况复杂,处理好农村非法宗教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把农村宗教治理纳入乡村治理这一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提出要“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在新形势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做好宗教工作、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根本途径。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各种宗教乱象进行依法治理,规范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坚持综合施策,进一步运用多种治理手段和工作方法,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良好格局。

  解决好农村非法宗教问题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统战、民宗、宣传、教育、文旅等多部门共同协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加强农村地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为根本,以群众路线为基础,以高素质的宗教管理队伍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为支撑,构建信息共享、研判会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联席制度,形成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治理农村非法宗教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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