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46496

发布机构:邯郸市民政局

名称: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9日

效力状态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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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20〕第12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答复

 

贾丽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我市老龄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加快发展趋势。截至2019年底,全省老年人口达到175.3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8.4%,老龄化形势严峻。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17年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邯郸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邯政办字〔2017154号)。20205月,邯郸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印发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邯养老联席会议发〔20202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我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42所,床位5760张,基本可以满足我市特困人员入住需求。现入住老年人2800余人,平均入住率50%左右。2020年全市建成18个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养护院,该项目已列为“邯郸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

(二)发挥民办养老机构的主体作用。落实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多项优惠补贴政策,极大的激发了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高质量的民办养老院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目前,我市有民办养老机构127家,床位11749张。

(三)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20203月,印发了《邯郸市民政局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实施方案》(邯民函〔20209号),着力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带动并促进全市养老服务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建立居家和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20年全市新(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35个。

  三、下一步工作

(一)探索创新新型农村幸福院2.0版。探索新型农村幸福院,利用现有精品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有条件的可以新建,新建的一般要选择交通干线沿线村或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扶贫移地搬迁村。建设规模使用面积300平米以上。也可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的新型农村幸福院与集体资产建设的享有相同优惠政策。

(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按照“满足需求、适应发展”的原则,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邯养老联席会议发〔20202号)要求,完善市、县、机构分级培训机制,借助大中专院校等外脑力量,研究制定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行动落实措施,以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养老护理人员日常护理规范、护理标准、护理技能为重点,加强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定期培训,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

(三)着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资源使用率不足的医疗机构开设医养专区、社区医养中心,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关系,鼓励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家庭养老床位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为入住老年人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等服务,确保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梳理归纳各相关部门现有养老惠老政策,在此基础上进行充实和完善,形成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科学涵盖失能、半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空巢、留守、高龄等各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五)建立老年教育、服务、关爱工作机制。①建立老年人教育场所,逐步形成具有邯郸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老年教育相结合的新模式。②开展老年人教育活动,开设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③开展关爱老年人服务活动,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帐,健全完善村“两委”、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队伍为成员的农村留守(空巢、独居)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广泛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邯郸市民政局

2020429

 

 

 

 

 

 

领导签发:岳芝国

联系人及电话:刘庆林  3128671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