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能源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于5月20日至5月31日组织人员对辖区10个县(市、区)的27家小散远发电企业开展了全面安全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企业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了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了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风险预控体系,大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均能正确履职。但也存在安全记录不规范不全面、绝缘工具超期未检等问题,“两票三制”执行不全面、不彻底等问题。通过本次安全检查,提升了我市小散远发电企业的安全意识,加强了全过程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