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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疫情防控物资充足 能够满足市场供应及疫情保障

发布时间:2021-08-13
  (邯郸日报记者苑延涛)8月12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市生产医用口罩企业取得相关资质的共计13家,日产能约1000万只,库存3552万只;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2家,日产医用防护服约1万件;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医用隔离衣生产企业共20家,日产能约10万件;医用检查手套生产企业共5家,日产能约100万只,库存50万只;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生产企业2家,日产约20万只。从目前情况来看,各种原材料充足,产品库存量大,能够满足市场供应及疫情保障。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针对目前的疫情形势,按照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知要求,该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四类药品”凭处方实名登记销售管理的紧急通知》,对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严格管控销售。要求药店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销售制度,必须凭购药人身份证扫验和医院处方销售“四类药品”;购药人无身份证和医院处方,药店不得出售(含网购)“四类药品”。制发了《关于加强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凭医院处方实名登记销售管理的通告》《邯郸市药店疫情防控监测哨点预警处置流程图》,在所有药店门口张贴。要求药店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药店要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要求药店通过“药安食美”手机APP“售药登记”功能对购买人(用药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电话、所购买“四类药品”名称及数量、购买时间等信息逐一详细登记上传河北省药品流通追溯监管系统。从7月30日开始,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药店销售“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检查药店1613家,责令整改167家、关停47家。
  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共监督检查医用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手套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5家,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生产工艺、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防疫物资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对2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强化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特别是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点)的检查。此外,该局还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制售防疫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虚假宣传等扰乱医用防疫用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为确保对新冠疫苗的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相关规范性要求,明确了监管职责,规范了检查程序。全市422个新冠疫苗接种点和20家疾控中心全部明确了监管责任人,每个接种点由两名执法人员负责监管,形成了每个接种点、疾控中心有人监管,每项职责有人承担的责任体系,包点分包,压死责任,形成监管责任链条。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对全市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点进行全覆盖检查,特别是加强新增加临时接种点的检查,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冷链管理实施情况、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温湿度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情况。目前已检查疾控中心84家次、新冠疫苗接种点945家次,发现问题21家次,责令整改21家次,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