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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

发布时间:2021-11-17
  (邯郸日报记者杨扬)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市领导决策部署和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对象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商贸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工艺环节、所有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隐患。
  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投入情况以及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合法持有安全生产相关许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和我市《关于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管控重大危险源、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情况以及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执法检查、市局执法检查的方式进行。专项行动自2021年10月中旬开始,到2021年12月底结束。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企业自查阶段、属地检查阶段。
  此次专项行动由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分行业牵总,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一体化推进;强化市、县、乡三级联动,以市带县、以县促乡,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确保存量隐患全部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各县(市、区)每周要将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情况分行业报市局对口处室,市局对口汇总后报支队综合处,由支队综合处在全市系统内通报。市级执法检查组每组抽查本行业执法案卷每周不少于3个,抽查乡镇(街道)应急办、综合执法队每周不少于2个(煤矿执法组不抽查乡镇)。市级全覆盖审核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典型执法案例,抽查县(区)、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比例不少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