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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市场监管局三项措施做好消费警示信息发布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9

  今年以来,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消费警示作用,大力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理性消费,有效规避消费陷阱,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已发布消费警示提示43件。 

  一是严格发布程序,确保警示内容的严谨性。要求所发布警示的事实数据必须准确无误,避免武断和极端片面地看问题,相关信息的来源必须权威,文字的表述必须严谨,经得起推敲,让消费者在了解消费信息之余,还可以学到安全消费知识,增长见识,开拓视野。 

  二是抓好发布节点,把握消费警示的时效性。针对不同时间节点,接合本地消费热点,有针对性地发布消费警示。例如,在极端天气情况下发布“雨雪冰冻天气下特种设备安全防控的预警”,在中秋国庆期间发布 “吃、穿、住、行市场安全消费警示”,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发布“儿童消费服务或儿童用品的投诉举报典型案例”等,使得消费警示更加有针对性。 

  三是拓展发布渠道,提高消费警示的广泛性。拓展消费警示发布渠道,在市局网站设置消费警示专栏,与新闻广电等传统体合作发布消费警示。同时,将消费警示信息发布与新媒体高度融合,新增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力争最大化地覆盖到辖区群众,不断提高消费警示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