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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2-01-20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投诉举报呈多发态势。《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上牌登记、通行、停放和充电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车时注意以下事项。

  1.购买场所要正规。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务必到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处购买,尽量不要在临时展销点购买,避免与商家失联。2022年5月1日起,我市电动自行车开始登记上牌,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商家提供相关材料,如果到时商家无法联系,很可能对电动自行车上牌造成影响。

  2.购买核对要仔细。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索取购车凭证,同时要仔细询问商家并核查产品是否符合新国标要求,是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是否与合格证上标示一致(如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购车凭证、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上牌的必要条件。

  3.非法改装要远离。当前一些商家和消费者为了追求续航和速度,存在一些擅自增加电池容量或是非法改装电路等情况,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远离“三无”或者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此类改装拼装车辆不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无法上牌和上路行驶。

  4.虚假宣传要识破。一些不法商家在经营活动中,为了增加销量,经常会对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尤其是电动车续航方面,是虚假宣传的重灾区,也是投诉举报的高发区。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要轻信商家宣传,要认真核对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上的实际续航情况。

  5.日常使用要合理。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妥善使用和保管,应在指定集中区域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带进电梯并带回家中充电。另外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等,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