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邯郸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印章和邯郸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印章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因机构名称调整,根据工作需要,现启用“邯郸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邯郸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各一枚,即日启用。原“邯郸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邯郸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同时作废。
根据工作需要,现启用“邯郸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印章一枚,即日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模和作废印模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