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0468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号:邯政字〔2022〕8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6日

效力状态:有效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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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邯郸市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262

 

(此件公开发布)

 

 

 

 

 

邯郸市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对于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规划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字202158)和邯郸实际,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市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全市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市场主导,聚焦重点群体,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高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发展目标

2025,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邯郸市“十四五”时期就业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21

2025

年均

1.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55

11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6

5.5左右

预期性

3.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万人)

40.65

8.13

预期性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20

4

预期性

5.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11

6以上

预期性

6.劳动报酬占比(%

46.2

稳步提高

预期性

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97

96

预期性

8.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重点任务

(一)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容量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容量促就业。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完善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促进就业的推动作用。紧紧围绕精品钢材、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产业,强化要素保障和高效服务,提高利润率和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以东湖新城中央商务区建设为引领,大力发展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评估、产权交易、服务外包、会展等人力资本密集服务业,引进一批国内外具有较高水平中介机构和服务企业。打造滏阳河滨河休闲带、人民路丛台广场至博物馆广场休闲带。稳定开发基层生活岗位,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促进就业。

2.引导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增就业。用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重大平台,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就业容量大的重点园区和数字产业集群。支持河钢邯钢、普阳钢铁、裕华钢铁等企业发挥数字化转型示范作用。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免罚清单等容错监管方式,营造更加宽松的体制机制环境,给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留足空间。鼓励阳光集团、美食林集团、邯郸华耀城等龙头企业建设数字化平台。谋划建设邯郸市农业物联网平台,支持滏东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省农业物联网集成应用典型建设,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推动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

3.拓展农业空间,形成产业扩就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市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打造集科研、孵化、应用、推广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驿站。以魏县鸭梨、武安小米为重点打造“河北品牌”;以鸡泽辣椒为重点打造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以五得利、晨光为重点打造全省“领军企业品牌”,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村社区、乡村生态功能区建设,建成一批美丽乡村,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区。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加快建设峰峰太行跃峰渠等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进一步增强就业聚集,持续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4.促进灵活就业,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平台就业。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鼓励传统行业以跨界融合、业态创新等方式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

(二)鼓励多型创业,促进带动就业

1.加强“放管服”改革,改善创业环境。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防范和制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加快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持续减少和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推动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应用,创新审批方式,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创业。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加大创新创业用地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持续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支持科研平台、科研仪器设施、高校实验室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

3.大力支持各类人员创业。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提供创业服务45万人次。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支持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和离岗创业,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完善试错机制,对创业失败者提供就业服务、援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

(三)关注重点群体,统筹做好就业

1.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创造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展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农业技术等领域就业空间,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实践平台,将毕业生及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实习见习实践组织力度,开发高质量见习岗位,加强岗位匹配。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注重退役军人就业。优化安置方式,探索市场化安置改革,实现多渠道、多元化安置。鼓励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城乡基层安置。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支持退役军人学历提升,现有培训实训基础设施向退役军人开放,建立军地职业技能证书衔接机制。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3.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农业企业依托原料基地、产业园区等建设实训基地,鼓励农业企业带动脱贫人口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对面向脱贫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按规定落实脱贫人口相关就业补助政策,打造符合邯郸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对口帮扶机制作用,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推广使用就业帮扶直通车,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

4.千方百计做好脱贫人口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继续稳定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帮扶微工厂、社区工厂、卫星工厂等就业载体作用,积极落实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为脱贫人口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先帮扶和重点帮助,统筹做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大力开展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大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举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打造职业技能竞赛品牌。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全市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均应建立一所技工院校,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支持各地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动态调整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

(五)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充实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扩大产业规模,优化行业结构,增强服务能力,提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把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成有规模、有辐射力、有影响力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评价监管机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业营商发展环境。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一批有规模、有辐射力、有影响力的地方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发挥示范机构诚信带头引领作用。

2.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注册地、经营地、用工地免费享受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等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从市到村的四级微信网络平台,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共享。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平台,建立五公里服务圈,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建立市级就业十分钟服务圈,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创业指导等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各类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等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分析、社会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估。

(六)强化就业保障,维护劳动者权益

1.注重劳动分配,强化就业安全。健全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基本同步提高。完善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监管。

2.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平等就业。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逐步消除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身份、残疾、宗教信仰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

(七)注重失业防控,努力化解就业风险

不断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的就业失业监测网络,实现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全覆盖。健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方法,提升数据质量和时效。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组建专业分析团队,开展就业重大问题研究,提升形势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水平,增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完善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推动县级以上政府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制度。

、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规划实施和促进就业工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健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统筹推进就业工作和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处置。

(二)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筹集力度,按规定统筹用好各类就业资金。健全就业领域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

(三)做好宣传引导。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政策宣传机制,开展政策推介解读,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及时总结推广政策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促进就业创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