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2019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字号: 打印本页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9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邯郸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中法办发〔201910号),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积极谋划,开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推进

邯郸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市委书记高宏志、市长张维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全市各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2019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中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列入学习重点;市委常委4次专题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相关内容;市委第49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共邯郸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就市政府系统抓好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力度持续加大。

(二)坚持统筹推进。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市长张维亮两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4月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928日,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工作推进会议。张维亮市长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形成合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续走在前列。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市政府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坚持常务会前学法,市政府常务、党组会议集体学法10。二是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为期7天的法治邯郸建设专题研修班,对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在内的多个专题进行了学习。三是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市委党校春季、秋季主题班学习内容,组织新提拔的县级领导干部、市直部门中层正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乡镇党政正职开展学习。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行政事务能力明显提高。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科学履行政府职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邯郸市政府全面落实《实施纲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增强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高宏志、市长张维亮靠前指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深入各地调研指导印发了《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邯字〔20194号),制定《关于2019年在全市深化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2019年邯郸市深化实施20项民心工程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建机制、强平台、保要素、提效能、浓氛围、求实效,在全市形成了责任全覆盖、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努力解决大家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以形成长效机制为保障,以破除机制体制束缚为重点,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目标,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编制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省垂直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梳理编制三级四同(即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能同尽同的实施清单,在河北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

2.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整合全市39条服务热线,以12345市长热线为基础,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热线一号通,建立了24小时快速办结处置机制,回访满意率99.1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并在网上公开公示。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印发了《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邯审改办字〔20194号),将中介数量由76个压减为40个,压减比例47.4%;目录清单包括事项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及依据等8个要件,在网上公开公示。

4.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市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邯郸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为1860项(不含涉密事项),责任清单调整为443(不含涉密单位)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等为主体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先后三次对多证合一工作进行了延伸拓展,实现了五十五证合一,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市场主体总量达81.6万户,万人拥有市场主体量达858户,均位居全省第二,净增企业2.58万户,位居全省第一。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公布市本级证明事项清单,保留证明事项91。推行行政审批材料一次受理,全局共享,长期有效,94%的审批事项实现无差别统一受理。

(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和要求,着力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上下功夫,推行 “双随机”监管方式全覆盖,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取得了明显成绩。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信息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做到了系统之外无用户。将各部门239大项、819小项执法事项和67项其他执法事项全部纳入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39个市直部门纳入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完成市场监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今年以来,全市开展部门内部联合抽查781次,抽查市场主体4万余户,开展部门联合抽查46次,抽查市场主体1076户,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大力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行“绿、蓝、黄、红”牌信用等级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组建“环保执法调度中心”,整合市县两级执法力量,采取统一编组、交叉执法、随机执法、巡回执法等方式,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凌晨执法不间断,采取“三不三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方式,开展错时集中突查。推广“双随机”抽查,开展远程执法,72家重点企业安装远程执法系统,对重点区域开展驻点解剖执法,全年常态化开展百余人专项执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市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从提高质量、控制增量、清理存量方面着手,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制定《邯郸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规定》(市政府令第99号)及其修正案(市政府令第168号),配套修改完善《邯郸市人民政府立法操作规范》(邯市司〔201949号),细化立项、起草、审查、调研、论证、协调等每一个立法环节,实现政府立法工作规范化、流程化;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专家学者相结合的起草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全省率先制定了《邯郸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2号);加快创建节水型城市建设,制定了《邯郸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3号);以法治手段治理大气环境,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出台规章确保了重大改革事项和重大执法事项于法有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与监督。出台《邯郸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9号)等文件,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启用规范性文件专用编号,统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政府公报公布规范性文件文本2019年,完成市政府批转的文件、合同、纪要等文件合法性审查任务400余件,办理公民法人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3件;办理市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备案4件;办理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17件;受理县级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126件。

(三)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制定了《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规则》(邯市司〔20196号),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公开邀请或随机抽取的方式遴选相关领域3名以上具有权威性、代表性的专家或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进行论证;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邯依法行政办〔20196号),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后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为契机,完善对权力行使的程序控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群众拥护

(一)深入推行三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全市上下认真开展了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成立了以主要责任人为组长的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机构改革完成后,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新机构新职能重新梳理、审核、调整、修订实施办法和各类清单、文本,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重新构建1+2+3+4+5+N制度体系,市、县两级520个实施主体制定完成了行政执法手册;启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18个县(市、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33个市行政执法部门全部接入政府外网,实现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流程图、结果等统一公示。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为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邯依法行政办〔20198号),927日至29日,对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新增执法人员和持证年检人员共计4000余人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组织开展了邯郸市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完成省执法证件系统中对新增和注销人员的操作;对全市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的组织进行年检,对市行政执法部门罚没主体进行法律审核,经审核,共确定了38个罚没许可证正本和75个副本,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及时更新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各执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补短板、促提升;在全市开展了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对32个市行政执法部门和18个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评查出的各类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酌情扣分,按照《邯郸市法治政府建设约谈制度》(邯依法行政办〔20197号)要求,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有效规范

我市不断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监督机制。一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制度,按照《关于推进邯郸市干部廉洁提醒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邯纪字〔20176号),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2019年市审计局共完成399个审计项目,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269652万元, 提出审计建议1017条。三是开展政务督查考核,按照《邯郸市政务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邯政办字〔201887号),在全市范围开展政务督查考核,确保政令畅通,提升工作执行力,更好推动了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四是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补短板、促提升。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市政府把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具体行动,作为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体现,作为完善政府决策、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参考。2019年,市政府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32件,省政协提案7件;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478件,政协提案710件,按时办复率、建议提案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比例、沟通走访率、满意率均达到了市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研究制定《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处置工作的实施办法》(邯网信办文〔201924号)等制度,切实加强事前预警防范和事后监测引导,真正实现关口前移、阵地前置,有效防范低级错误和恶意报道发生。对全市开展全覆盖式的培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开展相关培训50余场,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网络素养和工作人员的实操能力。畅通群众投诉渠道,201912345群众服务热线共接听群众投诉、咨询和建议等电话40.9万余个,电话直接答复28.3万余个、督办12.6万余个、平均日督办500余个,按时办结率达到99%以上,抽查回访满意率达97.7%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各级部门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2019,全市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9万余条,公开政府文件3800余件、财务财政信息2300余条,公示公告5000余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940余件,印制市、县级政府公报166期,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13万余条。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围绕利益表达渠道畅通、利益协调和保护机制健全的目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满足新时代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2019年,我市共受理复议案件467件,结案347件,其中作出维持结果156件,撤销93件,责令履职20件,驳回32件,终止31件,确认违法5件,其他9件,调解1;市本级政府受理复议案件118件,结案82件。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能,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9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68件,胜诉率97%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案件均出庭应诉,不存在不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司法建议等情况。

(二)加强人民调解。一是创新大民调工作机制,完善案前调解、诉前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调解工作平台,展“星级司法所”建设,22000余名人民调解员持续开展家访走访活动,将大量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初发、化解在基层、稳控在网格,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二是高标准建设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4日举行揭牌仪式,将法援、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事项入驻中心,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邯市司〔201936号),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培训,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一是把龙湖公园打造为全市首个宪法主题公园,在12·4”国家宪法日举行宪法主题公园落成仪式暨宪法宣誓活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和市直公职人员1100余人集体宣誓,让宪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三是深入推进“法律九进活动(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在滏东大街、人民路设置法宣一条街”,全面开展宪法宣传

2019年,邯郸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明显,乡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行政首长出庭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效导向,制定措施,切实改进,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在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出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此报告。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