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5-02849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名称:邯郸市国资委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7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国资委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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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和办法。
    (九)对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相关情况
    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13个预算单位,分别是国资委机关、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轻工技术检测服务中心、集体工业联社机关、集体工业联社后勤服务中心、轻工研究所、纺织技术咨询中心、国资委党校、丛台幼儿园、华安医院、机械电子研究所、化学工业研究所和轻化工学校。除国资委机关是行政单位外,其余12个预算单位均为事业单位。其中,轻工研究所、机械电子研究所和化学工业研究所这3个事业单位,财政只按排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国资委机关公用经费按照《邯郸市市级行政单位正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表》规定和标准编制。
    三、部门“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市政府国资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因公出国(境)费为0,去年因公出国(境)费也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去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也为0;公务接待费为5.61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0.86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国资委机关“三公”经费按照《邯郸市市级行政单位正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表》规定和标准编制。国资委机关公务接待费为3.96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主要是差旅费标准提高使计算公务接待费基数增加等原因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0.4万元,与去年相同。
    四、其他情况
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收支为0。我委各项工作不涉及政府性基金等项目,市财政也未给我委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预算,因此我委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收支为0。
部门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我委部门预算财政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委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因此我委部门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