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5-02851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名称:邯郸市国资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7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国资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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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和办法。
    (九)对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9个单位,分别是国资委机关、集体工业联社、机械局医院(即华安医院)、国资委党校、丛台幼儿园、轻化工学校、轻工研究所、机械电子研究所和化学工业研究所。其中国资委机关决算包括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轻工技术检测服务中心和纺织技术咨询中心3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决算。集体工业联社的决算包括集体工业联社后勤服务中心的决算。
    三、财政批复决算情况
    1、国资委部门2014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53.75万元,本年收入6310.77万元,本年支出5245.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19.05万元。
    2、国资委部门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53.75万元,本年收入6033.37万元,本年支出5121.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5.37万元。
    3、国资委部门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市国资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为42.13万元,同比降低22.1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去年也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去年也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7.11万元,同比降低15.14%;业务接待费支出为5.02万元,同比降低51.73%。
    我委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大幅降低;其中,国资委机关2014年发生全市统评工作年会、县(区)国企改革调度会等公务接待共31批次,320人次,业务接待费支出为2.42万元,同比降低59.12%。
    五、其他情况
    国资委部门收支决算表数据还包括市财政局通过市国资委机关下拨给监管企业和有关企业清算组改革、破产等方面的资金,这部分资金不在预算中包括。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等业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