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20508

发布机构:邯郸市林业局

名称:邯郸市林业局2019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文号:无

主题分类:林业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7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林业局2019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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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林业局

2019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邯郸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邯郸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林业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我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网上服务平台运行正常;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按要求下放或委托市审批局办理

  全面梳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及时调整公开了林业相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林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并接受各界监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我局探索政府立法听证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大力推进公开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能力,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坚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梳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名列规章目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包括:《邯郸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邯郸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邯郸市重大沙尘暴应急预案》等规章、文件。

  三、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按照《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了《邯郸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年度财政专项预算。我局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协议、合同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四、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

  (一)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分门别类对行政职权进行全面彻底梳理,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制定印发《邯郸市林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四类文本,编制完成五个清单,及时动态调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以河北省林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基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编制完成行政执法流程图,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落实日常学法、用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三)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各类执法流程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进行了录入和公示。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涉及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林业监管事项执法能力与素质、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检查人员系统操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强化

  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积极促进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纠错问责制度,加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纠正,加强对失职、渎职行为的惩处,杜绝懒政、庸政、怠政等。

六、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方面的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质和复议能力建设;同时,努力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加强日常学法、用法,重点加强科级以上干部对山林资源方面行政调解能力,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矛盾纠纷化解作用;坚持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

七、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衡量干部德才和用人的重要标准,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年度培训计划,提升领导干部学法、日常学法、法制培训等工作实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印发了《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严格落实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