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邯公办字〔2020〕第53号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367号建议的答复
陈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斑马线旁加装红绿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人流量大的路口加装按键式红绿灯,解决交通堵塞问题。目前,交巡警支队已经在中华大街沁河桥(中华桥)、人民路龙湖南门、中华大街隆德园小区等地斑马线设置信号。下一步,继续根据我市情况,在有需要、符合条件的斑马线处增设信号灯。(具备条件:1.行人自主启动通行信号灯设施的设置需要远离重要的交叉口节点,否则会严重影响交叉口车辆通行,降低交叉口的通行效率。2.在其他交通量较大的地点也不适宜设置行人自主启动通行信号灯设施,否则会影响车辆通行的连续性,增加交通延误,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同时,将结合我市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政策和道路规划技术规范,向源头延伸,在道路规划时,同步规划、建设人行横道信号灯,最大程度保障行人过街的安全,同时兼顾其他交通的畅通。
二、降低斑马线旁的护栏,解决视觉盲区,减少交通事故。我们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一是在斑马线前施划文明用语“礼让行人、关爱生命”,二是在斑马线护栏顶端安装闪光立柱,解决驾驶员观察盲区问题。
三、纠正不文明执法,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按照河北省交通违法自由裁量基准规定,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均设定记3分,处50元罚款。
2020年5月20日
领导签发:黄玉凯
联系人及电话:杨丽娟 207306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