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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3

鲍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双减’新形势下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推进家庭学校教育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结合邯郸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减负三十条)和《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工作清单>的通知》精神,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邯政〔201725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邯教〔2018167号)、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教〔201946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的通知》(邯教〔202220号)等文件,强要求、抓规范,切实为中小学校师生减负。 

  在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方面。按照《邯郸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市教育局科学合理设立督学责任区,加快推进专职督学配备工作,配齐配强各级各类督学。聘任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市督学,按照责任督学全覆盖原则,为每个督学责任区配足配齐责任督学。各级督学按与本区域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对在校生1800人以上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各级专职督学与兼职督学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配备,逐步扩大专职督学比例。鼓励和引导从优秀公务员、校长、教师、科研人员和其他专业人才队伍中聘请兼职督学。严格依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确保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解决问题。 

  在校内开设心理咨询室方面。20223月,对市直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开展专项督导。90%的市直中小学设立了独立的心理辅导室,硬件条件基本满足正常咨询辅导需要,有咨询制度、开放时间和工作记录。针对存在的设备欠缺和使用率不高、心理辅导室面积过小及教师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要求各学校建立独立的心理辅导室,并保证办公区、咨询区基本设施配备,有条件的增加放松区、宣泄区设施配备;定期对学生开放;安排专人值班,有制度、有工作记录等;运用墙面文化、标语等营造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的安全氛围,让有需要的学生能及时找到心理老师;进一步完善心理辅导记录,对开展的每项工作做好反馈和小结。下一步,将健全完善全市心理辅导室建设。按照“区域推进、分步实施、示范引导”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市心理辅导室建设。 

  在试行提供“老师+志愿者”合作带娃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召开“老师志愿者”服务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创新“老师志愿者”课后服务方式,形成“学生免费参加、学校集中看护、志愿者广泛参与、活动安全有序”的课后服务工作新局面。一是广泛动员本校或本社区教师志愿者、大学生和高中生志愿者、退休教职工和家长志愿者参与,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共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对志愿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留出参与教研和培训的时间。对参与的大学生志愿者、退休教职工和家长志愿者给予适当补助,高中生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可计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二是探索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建立以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主导,团委、体育、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把施行“教师+志愿者”课后服务模式纳入教育督导体系,与学校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确保“教师+志愿者”课后服务新模式高质量推进。 

  在开展“父母学堂”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加大教育投入等方面。一是依托“邯郸教育”公众号成立了“邯郸市家庭教育指导驿站”,覆盖全市20个县(市、区)和40余所市直学校。每月组织一次线上宣讲,截至今年3月底,组织市级宣讲13次,全市累计完成县域以上宣讲500余次,共有约300万学生家长参与学习。二是争取在编制教师核定时,增加5%周转编制,顶岗病残孕等无法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人员。三是填写报表、问卷、非必要教研活动等日常杂务工作,确定由学校教辅人员负责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