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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8-10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省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1〕第3号),进一步规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市级重要储备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及时有效发挥储备作用,提高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委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有关部门,对我市物资储备的种类、数量以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我市重要物资储备实际情况,起草了《邯郸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重要物资储备的种类、规划与收储、轮换和动用、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511日,张才常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各项工作制度,为规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工作提供坚强制度保障,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够科学合理调配物资,提供坚实物资保障。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总则

1.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市级重要储备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及时有效发挥作用,提高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2.适用范围。市本级重要物资储备的管理和监督活动。

3.管理原则。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突出重点、科学研判、合理安排、动态调整的原则。

4.职能分工。明确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级管理部门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水利局等市级储备部门的具体职能。

(二)规划与收储

5.市级管理部门要按照上级任务要求制定全市重要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实行目录管理,并结合实际拟定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6.市级储备部门要按照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明确承储企业,健全储备管理制度,定期对承储单位(企业)进行考核,并按照考评结果对承储单位(企业)进行动态调整。

7.承储单位(企业)要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依法依规实施收储,确保入库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达标。

(三)轮换和动用

8.储备的轮换。市级储备部门要依规建立健全常态化轮换机制,组织指导承储单位(企业)对市级重要储备物资,适时进行轮换。

9.储备的报废。市级储备部门应当建立市级重要物资报废机制,对不需常态化轮换的市级重要储备物资进行适时报废处理。

10.储备的动用。明确了市级物资储备的动用条件和流程。

11.储备的补充。明确市级储备部门在物资储备报废和动用后,提出补充方案,要及时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物资补充,确保物资储备数量。

(四)保障与监督

12.明确了金融机构、市级财政、市级物资管理部门和储备部门对物资储备的保障责任以及市级物资管理和储备部门监管责任。

(五)法律责任

13.明确了市级储备管理和责任部门以及承储单位(企业)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14.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建立健全本级重要物资储备制度的要求,并明确了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并落实本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本级重要物资储备制度,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级其他储备部门和承储单位(企业)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文件链接: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